廉洁警示教育案例(2025年第二期)
以案为例、警钟长鸣
警示案例1: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吴道全受贿
2013年至2019年,吴道全利用担任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兼内江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医院基建项目承揽、医疗设备与药品采购、后勤服务、人事招录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 3257万余元。
吴道全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对扣押的受賄犯罪所得赃款2254 万余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警示案例2:湖南省湘潭芙蓉医院原院长张强骗取医保基金及行贿
2010年至2020年,张强利用担任湘潭芙蓉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的身份,授意及要求相关人员,在住院部安装并长期使用阴、阳两套系统,使用一套系统虚开大额药品申报医保,使用另一套系统在院内以小额药品治疗惠者,并采取收治未达指征患者入院、小病大治、虛假挂床、夸大病情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障资金1200余万元。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其先后向湘潭市有关部门相关管理人员陈某、李某、罗某、周某(均已判决)等人行賄共计 674.14 万元、2000欧元。
张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井处罚金50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迫缴其违法所得1230 余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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