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警示教育案例(2025年第三期)
以案为例、警钟长鸣
警示案例1: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信息设备科原副科长谢雪峰违法统方获利及收受药品回扣
2008 年至2021 年,谢雪峰利用从事临安区中医院网络信息管理和数据收集等工作之便,违规帮助药品代表统方并非法获利35万余元;假冒“王伟”之名,接洽药品代表将6种药品打入临安区中医院,共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97万余元。
谢雪峰被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警示案例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周晋贪腐受贿
2004 年至2019 年,周晋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接受合作企业为其子女支付费用,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规次定项目开工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医疗设备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沙嫌受贿犯罪,非法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04万余元
2023年3月,周晋受贿案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将于近期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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