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人民医院禁烟奖惩考评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医院全体人员应带头禁烟,自觉遵守医院禁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禁烟办公室在禁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办的禁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禁烟制度的执行和禁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医院设立“优秀禁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禁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办公室标准的科室,医院年度奖励500元。
三、处罚
1. 医院全体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在室外吸烟区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办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禁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人员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有人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科室的当月奖金。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独有禁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医院财务所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在医院公布。
四、医院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追究责任。
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六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佛冈县人民医院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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