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程序
佛冈县人民医院是市社保局指定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的本县唯一医疗机构,为方便参保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现将办理程序告知如下:
第一步:1、参保人提供在佛冈县人民医院或其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病历资料(既往就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以及符合诊断的阳性结果、辅助检查报告单)、小1寸半身彩色近照一张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提供联系电话,到下列其中一位医生处办理。
门诊楼一楼诊室:熊少威 主治医师
门诊楼三楼诊室:范大胜 主治医师
黄裕成 副主任医师
潘坚平 主治医师
黄晴燕 主治医师
门诊楼五楼血透室:李友河 副主任医师
住院楼四楼神经内科:彭 华 主治医师
住院楼五楼呼吸内科:蒋顺成 主任医师
住院楼六楼心血管中心: 王喜琴 主任医师
2、办理医生根据标准要求为患者做相应特定病种检查以完善申请资料。
3、各项资料符合特定病种细化标准的,办理医生认真填写《清远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要求参保人复印好相应病历资料并由经办医生整理好,连同小一寸半身彩照、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交医保科(在综合办公楼一楼)待医疗专家组鉴定。
第二步: 医疗专家组定期(每10个工作日一次)对申办资料进行评定。不符合或资料不齐全的由医院通知参保人;符合申办条件的资料由医院统一送县社保局,经县社保局审批备案后,填发《特定病种专用证》,并通知参保人。
办理特定病种时间(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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